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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越政发〔2017〕68号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为古方贵同志记三等功、为蒋思安同志记嘉奖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近期,我区又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人身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为维护我区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倡导社会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经申报、网上公示等环节,区政府决定:

古方贵同志记三等功

古方贵  美团外卖员工

蒋思安同志记嘉奖

蒋思安  退休同志

希望被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201712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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