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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越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越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体质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25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文号: 越教体〔2017〕150号 字号:[ ]

各镇(街道)文体站、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面实施《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全力推进健康浙江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区体育、卫生事业协同发展,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积极做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构建完善的居民健康管理系统。现将《越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越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体质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越城区教育体育局越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925        

附件

越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体质测定

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体卫结合、镇街联动、惠及百姓”为原则,将国民体质监测与居民体检相结合,运用国民体质监测成果,为居民出具测试分析报告,指导居民科学健身,提高生活品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医院工作,创新体卫合作模式,合理布局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点,协同促进我区体育、卫生事业发展,全力推动健康浙江建设,扎实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全体人民健康水平。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1.实施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及以上。

  2.服务对象:社区(村)已建、在建健康档案的慢性病管理居民,企事业单位体检人群、自愿登记参与健康管理居民。

  (二)工作内容

  1.根据试点的实际情况,健康体检时自选完成体质不少于6项的相关测定项目。

  2.使用配套数字化系统录入参加测试居民的各项测试结果,并出具分析报告。

  3.根据测试报告,结合居民体检结果及健康档案记录,给予个性化科学健身指导及建议。

  4.提供日常健康咨询服务,指导教学体育锻炼项目,预防运动伤害发生。

  5.体质测试报告归纳入居民健康档案,便于纵向评估,了解居民健康状况。

  6.针对本社区(村)居民需求,协助专家开展“健康与运动、运动与营养、科学健身指导”等方面的宣讲活动。

  7.发放简易运动器械给参加测试的居民,并指导正确使用。定期回访,了解居民使用情况。

  8.管理社区(村)居民健康档案,整理归纳数据资料,协助完成相应课题研究。

  9.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定期发布工作报告,公开阶段性工作成果,为后续开展工作总结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文体站与相关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摆放测试仪器。

  (二)场地要求。开展国民体质测试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安排通风明亮,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场地,配备足够的电源插头,有网线接入。

  (三)测试仪器。必须符合国家、省级关于国民体质监测使用标准,由正规厂家生产销售。

  (四)辅助设备。除配备测试项目设备外,还需电脑二台,打印机一台,桌椅板凳若干。

  (五)人员配备。每个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配备不少于一名具有国民体质监测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的工作人员(由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负责统一培训),及熟练掌握仪器使用的工作人员若干。

  (六)测试人群。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国民体质监测要求,参加测试人员的年龄在2069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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